法律咨询热线
13672204650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动态
刑事证据
司法鉴定
刑辩指南
访客留言
联系我们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刑事证据
司法鉴定
刑辩指南
犯罪状态
罪名分析
罪罚轻重
刑事案例
犯罪类型
刑事文书
刑事法规
取保候审
死刑知识
最新文章
数字城管巡查公益广告营造
大道行思 革故鼎新 —
"2018中国农村电商致
清理卫生死角 全力攻坚“
创新服务 产业升级
青山湖区“政协委员之家”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骗取出口
以人为本 民生为重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证据
视听资料的概念
2016年1月25日
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jxxsls.com/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它包括录相带、录音片、传真资料、电影胶卷、微型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资料和电脑贮存数据和资料等。外国民事诉讼法一般都没有将视听资料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类型对待,仅将其归入书证和物证的种类中,我国民事诉讼法鉴于其具有独立的特点,将其归为一类独立的证据加以使用。
文章来源:
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
林文明
[南昌]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jxxsls.com/art/view.asp?id=840364509651
[复制链接]
林文明律师首页
手机微站
最新文章
1.死刑案件证明标准体系研究
2.关于刑事证据规则问题的思考
3.直接证据与原始证据
4.间接证据的表现形式
5.刑事证据法的制度转型与研究转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