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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犯罪未遂的性质

2013年1月7日  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jxxsls.com/
犯罪未遂究竟是犯罪的一个阶段还是犯罪的一种状态?这是犯罪未遂的性质问题,对此,各国的规定和认识均有不同。由于受《苏俄刑法典》和前苏联刑法理论的影响,我国八十年代的教科书几乎都将其作为犯罪阶段来研究,从九十年代开始则全部改称“犯罪形态”,至今为止,这一定论已无人再持异议。
文章来源: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林文明[南昌]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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