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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镇雄法院调解一起兄弟间的相邻妨害纠纷

2013年7月4日  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jxxsls.com/
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要和睦相处。血浓于水,兄弟之间更要团结。对邻里间发生的相邻纠纷,要本着有利于团结、方便生产生活、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才能消除矛盾,构建和谐。近日,镇雄县人民法院在村干部的配合下,调解了一起兄弟间的相邻妨害纠纷。

  宋儒全与宋儒林系堂兄弟关系,两家相邻居住,因排水、通行问题发生纠纷。宋儒全房后与宋儒林房前之间有一条通道,是宋儒林家日常通行的必经之路。2011年2月,宋儒全家在其房后扩建楼梯间,宋儒林家以其占用了人行道,妨碍通行为由,便用泥土及石块堵塞宋儒全家房后的排水沟,导致山水及宋儒林家的生活污水从后墙的窗户灌入宋儒全家屋内,引起两家为此发生吵闹、殴打。2012年6月,宋儒全为了促成纠纷的解决,安排其子宋某将宋儒林家及同村七户人共建的公路赌断,导致双方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经当地村委会、派出所、镇政府解决无果。2013年3月11日,堂兄宋儒全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堂弟宋儒林告上了法庭,要求排除妨害。

  法庭受理后,经过对案情深入分析,特邀当地村官一起实地调查与调解。经组织两家到纠纷现场进行实地查看了解,系因宋儒全家守承诺,在其楼梯间扩建完毕后,没有在房后排水沟上加盖一字板,以方便通行,才引发一系列的纠纷。在庭前调解中,法官与村官共同拟定了公路通,则排水沟通的调解原则目标,分别指出双方的不对之处,从亲情关系、家庭和睦等方面对双方进行说教,阐释了相邻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法律精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调解,实现了调解目标,最终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