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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事实法庭可以直接认定?

2014年12月2日  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jxxsls.com/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
  (五)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文章来源: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林文明[南昌]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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