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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期限

2015年5月28日  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jxxsls.com/
一审刑事案件审限如何规定?

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需延长审理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一个月。


文章来源: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林文明[南昌]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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