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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相继撞人 逃逸致人死亡 自首获刑三年半

2017年4月30日  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jxxsls.com/

  中新网成都3月16日电(安源谢华伟)16日,从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获悉,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两车相继撞人后逃逸致人死亡引发的交通肇事案,二被告人周礼(男,44岁,内江市东兴区人)、张超(男,41岁,内江市东兴区人)因积极赔偿并具有自首情节,均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审理查明,2011年9月18日6时30分许,被告人周礼驾驶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由东兴区碑山往新坝方向行驶,当行至汉安大道0KM100M处,将行人尹某撞倒后驾车逃逸;事故发生约三分钟后,被告人张超驾驶内江公交集团所属的公交车再次从被前车撞倒后受伤的行人尹某身体上碾压过去,并驾车逃逸。被害人尹某经赶到现场的“120”医务人员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二被告人均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在交强险外,另行赔偿了被害人家属各项损失共计19万余元,获被害人家属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礼、张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二被告人在交通肇事后,均没有救助被害人,导致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属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发后被告人周礼、张超主动投案自首,依法减轻处罚;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