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遇生子 写保证财产全归妻子
律师:若约定有效,妻子立遗嘱财产归女儿继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自从赚的钱越来越多,阿昌过起了灯红酒绿的生活,在外面拈花惹草,并有了非婚生儿子,妻子阿凤知道后,心急如焚,“以后这些财产到底由谁来继承呢”
阿凤说,她与老公结婚10多年了,女儿小艺今年已读中学。未料老公有了外遇,还和第三者生了个儿子。阿凤说她准备离婚。
为了挽回这段婚姻,阿昌给妻子写了保证书,除了保证自己不再在外面与其他女子有不正当关系外,他还跟妻子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妻子所有。
不过,阿凤还有一件事情放心不下,她准备立个遗嘱,所有财产由女儿小艺继承。她向律师咨询,现在矛盾的地方就是,她和丈夫关于“夫妻共有财产全部归阿凤所有”的约定,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她立下“所有财产归小艺继承的遗嘱”是否有效阿昌在外面生的儿子是否届时能分走一部分遗产
陈适平律师: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阿凤与丈夫对于财产的约定是有效的,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但该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应约定明确、具体;其次,在阿凤夫妻的前述约定有效的前提下,阿凤立下遗嘱将她名下的财产归婚生女继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最后,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阿昌的私生子与他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权利,但他只能继承阿昌名下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