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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涉黑“肉霸”案主犯被判死缓处罚金4700万元

2017年8月6日  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jxxsls.com/

  暴力垄断多个农贸市场,实施强迫交易,成立猪肉联盟,强收猪头费牟取暴利,并且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昨日上午,南岸肉霸黑老大周祖云等18人涉黑一案公开宣判,市五中院判决周祖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强迫交易罪,非法经营罪等11项罪名,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4700万元。团伙成员周治建被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自1998年以来,被告人周祖云以法定代表人身份,相继成立了重庆富邦食品有限公司、重庆邦美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岸区邦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04年,周祖云与吴先明合伙承包了大渡口区大正屠场;2005年,周祖云与重庆华牧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重庆华牧富邦食品有限公司。周祖云还通过承包、租赁、购买产权等方式,相继获得南岸区铜元局农贸市场、蓝波楼农贸市场、上新街农贸市场、正扬农贸市场以及巴南区鱼洞农贸市场的经营权或产权。

  周祖云及其组织成员通过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手段,相继垄断了这些农贸市场的猪肉供应和销售,又通过违法行为,大幅提高市场摊位租金。

  该组织非法收取猪头费215万余元,获取市场租金1714万余元,通过非法经营生猪屠宰业务营业收入达1亿元。

  该组织又通过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用于高利转贷,获取非法利益200.9万元。

  周祖云还与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王天伦、陈勇、蔡学成等人成立猪肉联盟,对重庆主城区宰杀的猪副产品统一定价、统一收购、统一销售,并禁止主城区以外的猪肉进入主城区各市场,导致重庆主城区猪肉价格大幅上涨,该联盟从中获利600万余元。

  周祖云还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周祖云及其组织成员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法经营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致一人死亡,二人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