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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

2017年9月4日  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jxxsls.com/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只有具备法定的理由才能提起。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5条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包括: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影响对案件的正确裁判。
文章来源: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林文明[南昌]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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