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明律师,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现执业于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被性侵需收集哪些证据
从阴道内获得嫌疑人的体液,精液,受害人身上提取嫌疑人留下的线索,包括毛发、皮屑、体液、纤维等。
除了强行发生关系的直接证据外,同时要有证据证明,和对方发生性关系是违背意愿的。
在强行发生关系当中当事人是否还有其他反抗行为,是否有相应的证据,如反抗时用到的东西。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答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内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二人以上轮奸容的;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搜集性侵、强奸证据注意事项
如果有阴道插入行为,身上有任何抓伤,组织损伤,疼痛,立刻去医院,告诉医生发生了什么,他们会取样,给你做检查。首先自己身体很重要;阴道损伤是超级重要的证据;抓伤组织损伤能证明自己不是自愿的,受到了胁迫;你告诉医生发生了什么,医生会做记录,这些记录也是证据!这个后面再说。
如果有任何地方沾上精液,尽可能保留,必要时可以做DNA检测,干燥条件下可以保存很久。
被性侵需收集哪些证据被性侵之后要能够第一时间报警,留下性侵的证据等等,找个靠谱专业的律师,才能够给受害者维护权益。关于性侵之后不知道哪里有律师帮助自己,可以来找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下看看有没有靠谱人士提供帮助。
性侵未成年人的处罚有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的通知对性侵害未成年人准确适用的法律做了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的通知
三、准确适用法律
20.以金钱财物等方式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幼女被他人强迫卖淫而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均以强奸罪论处。
21.对幼女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论处。
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22.实施猥亵儿童犯罪,造成儿童轻伤以上后果,同时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或者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男性实施猥亵,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或者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23.在校园、游泳馆、儿童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只要有其他多人在场,不论在场人员是否实际看到,均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认定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猥亵儿童。
24.介绍、帮助他人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的,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的共犯论处。
25.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更要依法从严惩处:
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学生集体宿舍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实施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犯罪的;
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猥亵多名未成年人,或者多次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轻伤、怀孕、感染性病等后果的;
有强奸、猥亵犯罪前科劣迹的。
26.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构成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强迫幼女卖淫、引诱幼女卖淫的,应当分别按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第项、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等性侵害犯罪的,更要依法从严惩处。
27.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我国法律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处罚是比较严厉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方面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