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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机场行李装卸工盗窃托运行李 被判盗窃罪

2013年2月25日  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jxxsls.com/
长乐国际机场某航空公司一行李装卸工潘某见财起意,窃取乘客托运行李中的iphone4手机,近日,潘某被长乐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悉,潘某为某航空公司货运部装卸管理处装卸工。5月23日晚,他利用在长乐机场5号行李转盘单独执行行李装卸任务之机,秘密窃取乘客夏某托运的黑色双肩包内iphone4手机一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近年来,国内各地机场旅客托运行李被盗事件频发,法官提醒,托运行李时尽量使用带锁扣、硬质的行李箱;托运行李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如现金、首饰、高端数码产品等;养成对行李进行检查的习惯,这样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遇行李被盗及时申报或报警处理,以有效降低损失。
文章来源: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林文明[南昌]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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