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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卖掉亲生儿子后悔 拐卖儿童换儿子被判5年

2013年10月24日  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jxxsls.com/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可黄某竟然卖掉自己的亲生子牟利。后来,她感到后悔,向他人买了个女婴,想以此换回自己的孩子。日前,晋安区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她有期徒刑5年。

  与已婚男子梁某同居怀孕后,黄某通过互联网发布卖子信息。2011年6月,产下一名男婴后,她将亲生儿子以3.3万元的的价格卖给夏某夫妇。

  过了几天后,黄某非常想念自己的儿子。她思前顾后,决定买个婴儿换回亲生儿子。于是,她前往广东中山市,以1.43万元的价格买了一名女婴。此后,她多次联系夏某欲换回儿子,均无果。黄某又想卖掉该女婴,经人介绍,她以1.56万元的价格将女婴卖给吴某。不久后案发,两名婴儿现已被公安机关解救。
文章来源: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林文明[南昌]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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