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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抢劫团伙落网获刑

2013年12月13日  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jxxsls.com/
在田东县及附近县份连续蒙面抢劫的犯罪团伙终于落网,该团伙六名成员均是田东县人。日前,田东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凌某、黄某、梁某、周某、陆某、韦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至16年不等,并处罚金。其中被告人陆某、凌某、黄某均被剥脱政治权利三年。

  经审理查明,2011年6月14日,该团伙携带铁棍、砍刀等窜到广东省中山市伊立电器厂进行蒙面抢劫。该团伙将该厂监控摄像头打坏后冲进保安室将值班保安控制住并用绳子捆绑,随后抢走办公室内一台数码相机及1000元现金。同年6月19日至7月1日期间,该团伙窜回田东县境内,以同样的方式,携带凶具先后窜到田东县境内的胜达建材有限公司、游昌砖厂、小龙苗圃木材加工厂、运德公司、登高水泥厂进行一系列蒙面抢劫,共抢得现金23000多元、电脑、手机等财物。2011年7月4日,该团伙又携带凶具窜到邻近县份的田阳县新奥油脂厂、巴马瑶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进行蒙面抢劫,抢得电脑、投影仪、手机等财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凌某、黄某、梁某、周某、陆某、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根据六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文章来源: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林文明[南昌]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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