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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病患者驾车 事故夺人一命领刑

2015年9月30日  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jxxsls.com/
身患严重癫痫病且幼年时曾患过脑膜炎的而照样驾驶拖拉机的邓孝福(化名),近日经西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其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现年25岁的邓孝福系广西西林县八达镇旺子村人,2012年9月21日,其与其父邓某驾驶自家的一辆刹车、转向、外观均不合格的方向盘式小型拖拉机到广西隆林县猪场乡一地名叫“烂木杆”的地方拉杉木。拉木返回时天色已晚,其父邓某的眼睛不好、视力差,遂由邓孝福驾驶拖拉机,途中与被害人梁某驾驶的摩托车会车时,拖拉机上装载的杉木与梁某驾驶的摩托车相刮碰,邓孝福察觉该情况后并没有停车查看情况,而是驾车逃离现场,交警部门接到报案赶至现场时摩托车驾驶员梁某已死亡。经鉴定,梁某系交通事故致胸部受伤致肺破裂导致死亡。西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取证后,认定邓孝福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邓孝福无驾驶小型拖拉机资格而驾驶拖拉机上道路行驶,驾驶的拖拉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属于轻度精神发育迟缓,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情形,且被害人梁某系酒后驾驶摩托车,对事故的发生承担承担次要要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来源: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林文明[南昌]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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